受文者:桃園市立新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16 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 112002305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2 年度獎勵推廣原住民族語 言模範母親實施計畫」活動資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 112 年 3 月 13 日桃原教字第 1120003122 號函辦理。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落實原住民族語言家庭化,將配合今 ( 112 )年度 5 月母親節,獎勵於家庭積極傳承族語之推廣 原住民族語言模範母親,以帶動各族致力族語傳承與發展 之風氣。
三、請有意申請者於 112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一)前填寫申請表、 資料使用授權書及推動族語發展卓越事蹟之佐證資料(各 1 式 7 份,正本 1 份、影本 6 份),寄送至本府原民局辦理初 審。
四、倘有任何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案原民局承辦人,吳祖貽先 生,電話: 03-3322101 分機 6684 ;電子信箱: 10018622@mail.ty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