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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重要公告 | 2023-04-24 | 點閱數: 10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21 日 桃教小字第 1120034636 號 函
主旨:轉知教育部 112 年 8 月份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相關訊息一案,請貴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等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4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22401518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 112 年起每年辦理 2 次,第 1 次業於 112 年 3 月辦理完竣,第 2 次預計於 8 月舉行。
三、旨揭認證考試訊息摘要如下:
(一)旨揭 8 月份考試仍採「分卷分天」辦理, A 卷訂於 112 年 8 月 5 日(星期六)進行測驗; B 、 C 卷訂於同年 8 月 6 日(星期日)進行測驗。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二)網路報名時間自 112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 時至同年 5 月 12 日下午 5 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 19 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三)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貴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旨揭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限量 500 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 112 年 6 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
(四)團報人數超過 30 人時,將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核予學校之團報負責人嘉獎 1 次或獎狀 1 紙(學校僅能擇一獎額核敘),以為嘉勉。
四、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 112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 https://blgjts.moe.edu.tw ),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 0800-699-566 (免付費) /( 02 ) 7749-3664 ;服務信箱: blg.sce@deps.ntnu.edu.tw 。
五、檢附「教育部 112 年 8 月閩南語認證考試海報」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