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20 日
發文字號:桃教學字第 112003413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簡章 (376735100E_1120034133_ATTACH1.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辦理 112 年「青年韶光計畫」實務工作坊簡章 1 份,請協助宣傳並鼓勵踴躍報名,請各校加強推廣,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3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1890 號函 辦理。
二、為提升學生藥物濫用輔導成效,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運用社區心理諮商資源,提供三級預防服務。旨揭工 作坊旨在提升助人工作者藥物成癮處遇知能,期能促進介 入成效,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三、場次說明如下:
(一)藥癮兒少及家庭合作實務訓練工作坊。
(二)動機式晤談實務訓練工作坊。
(三)藥癮者團體帶領實務訓練工作坊。
四、請各校轉知輔導室對相關議題有興趣之助人工作者皆可免 費報名,每場次正取 40 人,備取 10 名。依報名先後順序決 定錄取及備取順位;收到報名資訊後將寄發 E-mail 通知錄取情形。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區諮商中心心 田心理諮商所張育瑄諮商心理師、宋昱專任助理,電話: 02-7749-5927 、 5926 。
六、請市立東安國中協助將本案轉知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