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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輔導組長 - 教師研習 | 2023-05-04 | 點閱數: 13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3 日

發文字號:桃教學字第 1120038914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20038914_ATTACH1.pdf)

主旨:轉知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本市 112 年「性 別暴力社區初級預防推廣─社區防暴宣講師」中階課程訓 練簡章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112 年 4 月 25 日桃家防 字第 112000831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係為社區防暴意識扎根,並提升一般民眾對於家 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或兒少、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受虐議題之敏感度,針對社區基層組織人員制訂系統性培 力計畫,培植更多的宣講種子,期望透過建立正確防暴知 能、發揮在地影響力,加強向民眾宣導「暴力零容忍」觀 念。 三、旨揭課程說明如下:

(一)第一梯次(平日班): 112 年 5 月 2 日(星期二)及 5 月 9 日(星 期二)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地點於新明公有零售市場 7 樓多功能活動空間(桃園市中壢區明德路 60 號 7 樓,請搭乘民權路側 D 號電梯進出)。

(二)第二梯次(假日班): 112 年 5 月 27 日(星期六)及 5 月 28 日 (星期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地點於桃園市婦女館 301 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 147 號)。

(三)參與對象:

1、已完成「性別暴力社區初級預防推廣─社區防暴宣講 師」初階課程培力訓練者,並領有完訓證書者。

2、 111 年以前接受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培訓完 成「性別暴力社區初級預防推廣-社區防暴宣講師」中 階課程培力訓練者(舊制度-3 階段),須補 6 小時課程時 數者(2 小時認識暴力樣態性騷擾防治及兒少性剝削防 制、 4 小時社區宣講的挑戰與因應及社區資源應用), 即可適用 112 年(新制度-2 階段)之培訓計畫。 (四)線上報名網址: https://lihi2.com/2nj06

四、本案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 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假登記;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 學校予以公假登記。

五、檢附本案簡章 1 份,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府家庭暴力暨 性侵害防治中心陳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11 分機 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