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104 年 9 月 21 日府政預字第 1040246957 號函辦理 主旨: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介紹及案例分析」1 份,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7 月 7 日廉政會報之決議事項暨巿長指示辦理。 二、為有效遏阻不當利益輸送,增進人民對於公職人員廉潔操守及政府決策過程之信賴,政府爰制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期能透過法律制度導正「有關係好辦事」的弊病。希旨揭案例分析有助同仁釐清觀念,並作為執行公務時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