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樂班選主副修老師 (一)時間: 112 年 6 月 26 日(一)上午 10:00 。 (二)地點:本校音樂教室(二)。 (三)順序:一招主修→二招主修→一招副修→二招副修。 二、附件為"桃園市立新明國中音樂班 112 學年度新生、插班生選填外聘教師授課缺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