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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教師研習 | 2023-06-26 | 點閱數: 15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21 日 桃教小字第 11200584211 號 函
主旨: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12 年度中等學校在職教師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泰雅族語)學分班」資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12 年 6 月 16 日清語研所字第 1129004503 號函辦理。
二、旨案學分班資訊摘擇如下:
(一)報名日期: 112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二)至 7 月 4 日(星期二)(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請先行線上報名,並一律以掛號郵件方式寄送報名表件。
1、線上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qLkAWq
2、掛號郵寄地址: 30014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國立清華大學 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
(三)招生對象(依錄取順序):
1、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2、中等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3、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書面資料郵戳日期、線上報名系統填寫順序,依序錄取。
(四)招生人數: 18 人。
(五)修課期程: 112 年 9 月至 113 年 7 月,開學日期於確定成班後另行通知。
(六)上課時間:學期間週六排課,上課時間以上午 10 時至下午 5 時為原則;部分課程採平日夜間同步遠距。
(七)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八)收費標準:無須繳學分費,若課程安排部落田調、學校觀課議課、部落實習等異地學習,相關費用(如交通費、餐費、保險費、住宿費等)由學員自行負擔。
三、檢附旨案學分班招生簡章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