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0 日
發文字號:桃教終字第 1120069359 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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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內政部移民署推動「保障新住民寬頻上網賡續計 畫」,自即日起開辦「新住民免費租借筆電或平板服 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12 年 7 月 18 日府社新字第 1120198306 號函 辦理。
二、為弭平新住民數位落差情形,創造數位學習成長,內政部 移民署於 112 年度持續辦理保障新住民寬頻上網賡續計畫, 推動「新住民免費租借筆電或平板服務」,以「學習無距 離,數位 e 起來」為溝通主軸,透過行動設備共享與免費上 網服務保障新住民數位機會,為新住民打造數位新生活。 三、即日起只要符合新住民身分者,撥打諮詢專線 0800-030 068 完成預約或至內政部移民署 25 個服務站洽詢申請,平板 電腦或筆記型電腦立即宅配到府,並享有每月 4G 吃到飽行動網路;另若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 家中有身心障礙成員的新住民朋友,並能享有優先借用服 務。 四、檢附相關影片網址、海報及行動設備借用申請書電子檔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