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
桃園市 104 年度國民中學教職員工保齡球錦標賽競賽辦法
一、宗 旨:推廣中等學校體育活動,促進教職員工身心健康,增進校際友
誼,並養成國民正確休閒活動習慣。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
四、協辦單位:東東保齡球館。
五、比賽時間:104年 11月 21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東東保齡球館(桃園市天祥五街 16號) 電話: 325-6399。
七、參加單位:凡本市境內公私立國民中學學校教職員工,以學校為單位均可
組隊報名參加,每校至多報名 6人(兩隊團體組), 96 人額滿為止。
八、參加對象:
(一)報名參加人員必須該學校教職員工。
(二)參加人員必須可以從事劇烈運動者。
九、分 組:
(一)團 體 組:每隊由三位教職員工組成【性別不拘】。
(二)個人男生組:由團體賽中個人五局總成績最優前六名。
(三)個人女生組:由團體賽中個人五局總成績最優前六名。
(四)行政個人組:教育行政機構正式編列人員及各校校長(含籌備主任)參
加以三局總分成績取最優前三名。
十、比賽方式:
(一)以校為單位,每單位至多報名兩隊。
(二)每隊由三位教職員工組成【男、女不拘】。
(三)女生參加團體組每局加八分。
(四)各隊隊員如有年齡滿五十歲以上者參加個人或團體組時,每局
加八分【行政個人組除外】。
(五)本次比賽每人打五局,採交換球道比賽【不輪道】。
(六)參加人員須備妥證明文件,以備查驗(報到及領獎時查驗並嚴禁冒名頂
替,違者取消比賽成績並將該單位參賽人員呈報市府)。
(七)代表該單位參加團體之校長或籌備主任,亦同時可以參加行政個人組。
十一、參加辦法:
(一)報 名 表:如附件一。
(二)各單位應設職員若干人,負責與大會聯絡有關事宜。
(三)報名方式:
1.即日起至民國 104年 11月 2 日(星期一)止,請依公告之報名表(電子檔),填寫完成後 E-mail 至 tycjhsport@mail.chjh.tyc.edu.tw ,一律網路報名,逾時不受理。
2.承辦人:桃園市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執行秘書黃光榮
聯絡方式:學校 3392400 分機 310
電子郵件: tycjhsport@mail.chjh.tyc.edu.tw
(四)單位報到:民國 10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六)上午 08 : 30 假東東
保齡球館大廳辦理。
十二、獎勵辦法:依據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
(一)團體組依成績取最優前六名,第一、二、三、四、五、六名頒發獎盃、獎品。
(二)男生個人組依成績取最優前六名,第一、二、三、四、五、六名頒發獎盃、獎品。
(三)女生個人組依成績取最優前六名,第一、二、三、四、五、六名頒發獎盃、獎品。
(四)行政組個人組依成績取最優前三名頒發獎盃、獎品。
(五) 獲得團體組第一名單位,其領隊頒發獎狀乙紙、教練敘嘉獎兩次、管理敘嘉獎乙次。
(六) 獲得團體組第二名單位,其教練敘嘉獎乙次、管理頒發獎狀乙紙。
(七) 獲得團體組第三名單位,其教練頒發獎狀乙紙。
(八) 獲得個人組第一名敘嘉獎乙次、第二、三名獎狀各乙紙。
(九) 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依規定給予嘉獎乙次五名、獎狀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