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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教師研習 | 2023-10-18 | 點閱數: 128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2 年 9 月 13 日桃教中字第 1120091092 號函續辦。
二、 本市市立國中教師 112 學年度倘有意拍攝線上教學影片,由本局審核後核實核予鐘點費並予以獎勵,影片拍攝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以主題式內容拍攝(核心概念及學習內容請參附件,以不重複拍攝為原則),提供學生線上自主學習之優質教學影片,請勿以教學觀摩、公開觀課或遠距教學等上課方式錄製,並注意影片中教學簡報內容與授課語音錄製需清晰,請參考國中教育科 Youtube 頻道及桃園智學吧平台已上架之影片。
(二) 每部影片長度 20 至 30 分鐘,另可視主題內容及學習效益,亦可採上、下分集(各 10~15 分鐘)形式呈現,勿繳交教學觀摩、公開觀課或遠距教學等未經後製處理之上課錄影,影片中教學簡報內容與錄音需清晰,影片規格以 MP4 檔案,畫面寬度高度 1920*1080 ,框架速度 30 畫面/秒,影片中使用之外部影音、圖像儘量使用無版權或創用 CC 授權之素材,有版權素材請在影片中註明作者及網址出處。
(三) 影片拍攝及後製,作業時間逾教師上班時間(含例假日),得視實際出勤情形於 2 年內覈實補休(每部影片最多 4 小時),或由本計畫支給加班費,校內編制人員以個人加班費單價計算,每部影片製作加班費上限不得支領超過 1,400 元整;倘非本市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教師,得申請影片製作費,惟每部影片以 1,200 元整為上限。
(四) 授課教師及工作人員參與本案相關作業,得核予公假登記。惟因各校教師拍攝線上教學影片已支領講座鐘點費,於拍攝時間教師得請公假但課務自理。
三、 本案報名截止日為 112 年 12 月 28 日,影片完成繳件截止日為 113 年 5 月 31 日,逾期恕不受理,請各校於紙本報名表完成核章後,連同「同意書」郵寄至本案承辦人大有國中教務處許庭毓老師收(330023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 215 號),並將報名表電子檔(word 檔案) 郵寄至 drivewind74@gmail.com 。
四、 參與本案影片拍攝及製作表現優秀人員,將核發本局感謝狀 1 紙,並得視同完成公開授課 1 次。
五、 檢附本案著作權同意書、肖像權授權同意書、報名表及各學習領域核心概念與學習內容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