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9 月 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14845 號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9 月 13 日桃教中字第 1120088980 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國民中學健康教育教學能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114 年度提升國民中 學健康教育教師專業發展-強化『非健康教育專長教師』教 學專業能力計畫─111-113 年第二階段計畫」,協助各縣市 辦理旨揭縣本培育工作坊,俾確保健康教育教學品質,本校(國教輔導團健體領域)協助辦理本案。 |
三、 | 旨揭工作坊訂於 112 年 10 月 18 日假桃園市立同德國民中學及 112 年 11 月 8 日假本校各辦理一天研習,相關課程如附件。本市任教國民中學健康教育課程之非具國民中學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專長教師資格者(如附件名冊),務必擇一場參加縣本培育工作坊。 |
四、 | 敬請 惠予同意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9 月 13 日桃教中字第 1120090845 號函示,核予參加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以達成國民中學健康教育非專長授課教師參加專業提升研習課程 80%之完訓率,俾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