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104 年 12 月 4 日府人給字第 1040319814 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本府員工卡特約商店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 1 份。
說明:
一、為增進本市公教員工福利,提供同仁多元優惠服務,本府運用公私協力合作機制,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止,已與 122 家業者簽訂特約方案,同仁於特約商店憑員工卡消費即可享有該店家提供之優惠措施。
二、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利用,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務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府不介入當事人與特約商店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三、旨揭特約商店名單及優惠措施,已刊載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http://personnel.tycg.gov.tw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福利文康專區/員工福利/104 年特約商店名單,請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