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桃園市政府 113 年 2 月 1 日府人考字第 1130032683 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113 年 1 月 31 日人發專字第 1130200027 號函辦理。
二、為拓展公務人員英語學習資源廣度,人力學院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文藻外語大學、中國文化大學、靜宜大學及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等校分別簽訂公務人員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提供公務人員進修語言課程優惠方案,歡迎各位公務人員依個人意願自費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