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3 月 7 日府環氣字第 1130061759 號函辦理。 二、本指引業經 112 年 4 月訂定、 112 年 9 月修正,本次依交通部 建議將各運具「碳排放占比」及「延人公里碳排放數據」 更新,並配合全民綠生活資訊平台更名為淨零綠生活資訊 平台,以及調整相關 QRcode 網域。 三、本指引可逕至淨零綠生活資訊平台(https://greenlife. moenv.gov.tw/about)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