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4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30047475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呼應 12 年國教環教議題教學,優先邀請具環境 教育教學相關經驗者參與,對象包含國高中、國小教師、 各縣市環境教育輔導團、通過教育部環境教育認證之環境 教育人員、地方環保局培訓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環境教育 種子教師等,辦理教師增能培訓活動,透過桌遊進行土壤 及地下水相關主題教學,推廣土水整治觀念。 三、本案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環管署將 提供參與人員教師研習時數及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數各 3 小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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