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旨案計畫係期望本市各級學校透過新聞頒布相互觀摩辦學成果,以有效行銷本市教育特色,增進本市教育的進步與發展。 |
二、 | 實施方式(摘錄)如下: |
(一) | 本局於教育局網站「學校專區」開闢「新聞投稿專區」(https://www.tyc.edu.tw/cp.aspx?n=18606),以電子郵件信箱 NEWS_tyc@ms.tyc.edu.tw 提供各級學校進行投稿。 |
(二) | 新聞投稿數原則每月 1 篇,投稿內容需含新聞日期、學校名稱、新聞標題、新聞稿文字 800 至 1,000 字、未經壓縮之原始檔照片 6 至 8 張(請加註照片解說,若內含學生或家長正面肖像,請徵詢當事人同意後再行使用)、學校聯絡人等(詳見附件投稿計畫書之投稿範例),俟本局審查通過後,將接洽媒體協助刊登。 |
(三) | 投稿內容: |
1、 | 學校亮點教育特色。 |
2、 | 學校各式創新作為。 |
3、 | 學校獲全市或全國績優榮譽事蹟。 |
4、 | 學校特色人物小傳。 |
5、 | 學校美感設施設備或美感教育。 |
6、 | 其他具有新聞刊登價值之內容。 |
三、 | 獎勵內容: |
(一) | 學校每學期新聞投稿數如達 5 篇以上,頒發績優狀 1 紙。 |
(二) | 學校每學期新聞投稿如獲媒體刊登達 3 篇(不同主題與內容)以上,除頒發績優狀 2 紙外,本局於校長會議公開表揚並致贈學校獎狀 1 紙。 |
(三) | 每學期新聞投稿如獲媒體刊登達 5 篇(不同主題與內容)以上,除頒發績優狀 3 紙外,本局於校長會議公開表揚並致贈學校獎狀 1 紙。另辦理本項計畫相關有功人員,授權學校依實際情形核予有功人員嘉獎 1 次 2 人。 |
(四) | 前揭稿件如由教師擔任撰稿人並獲媒體刊登,可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 5 點第 1 項第 18 款及第 2 項,每篇(不同主題與內容)給予零點一分。由數人合著之作品,依作者人數平均給分。 |
四、 | 檢附旨揭投稿計畫書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