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7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30045423 號函辦理。 |
二、 | 本徵文限個人報名,徵選期間為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實施計畫業上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請上網下載。各組參賽組別如下: |
(一) | 樂齡學習中心組:現任樂齡學習中心開課講師,且由中心主任推薦。 |
(二) | 一般組:對樂齡教學有興趣,且能闡述運用活躍老化、樂齡學習理念者。 |
三、 | 各組獎勵如下: |
(一) | 特優獎: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 5 名,頒發教育部獎狀 1 紙、商品卡新臺幣(以下同)8,000 元。 |
(二) | 優等獎: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 5 名,頒發教育部獎狀 1 紙、商品卡 6,000 元。 |
(三) | 佳作獎: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 10 名,頒發教育部獎狀 1 紙、商品卡 2,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