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桃園市立新明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薪資福利:六等一階 280 薪點(每月薪資 37,800 元)起,含勞健保
> 名額:正取 1 人;備取最多 2 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 公告期間:113/6/11 ~113/6/14
>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2.並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具有棒球 B 級教練證。
(2)具有 1 年以上帶隊經驗。
> 工作項目:
1.擔任學校棒球隊助理教練。
2.協助棒球隊訓練管理等相關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立新明國民中學(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 487 巷 18 號)
>報名與甄選:
(一)報名程序
1.請備齊下列資料影本,以 A4 白色紙張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蓋私章或簽名)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 (附照片並親自簽名,請自本校網站下載(https://www.hmjh.tyc.edu.tw/web/)。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4)棒球教練證影本( B 級以上)
(5)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者免附)。
(6)現(前)職派令、正職或約聘僱人員最近 3 年考核成績影本(無則免附)。
(7)符合報考運動種類之專業貢獻及成就表現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以上資料影本請於113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6 時前,親送或寄達「320002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 487 巷 18 號─桃園市立新明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教練」。親送或寄達至本校人事室報名。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應試(含試教與口試各佔 50%,其中任一項未滿 70 分不予錄取);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相關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二)錄取報到:
1.錄取正取 1 名並得增列備取最多 2 名(如無適當人選,備取得從缺。),並電話通知當事人。
2.正取人員逾時未報到及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3.備取資格保留至正取人員報到日起算 3 個月內,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聘用期間:
1.本職缺係預估缺,預計於 113 年 6 月 18 日出缺。
2.聘用期間一年一聘,本案聘用期間自「實際起聘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3.聘用人員續聘進用及考核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辦理。
(四)薪資
1.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及桃園市政府核定本校 113 年度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辦理。
2.以相當六等一階 280 薪點支薪基準起用(每月薪資 37,800 元),並以晉級至六等七階 376 薪點(每月薪資 50,760 元)為限。
(五)聯絡電話: (03)4936194#710 人事室徐主任。
(03)4936194#313 體育組徐組長。
(03)4936194#310學務處吳主任。
(六)附則:
1.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虛偽情事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行政、刑事及民事責任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2.本甄選公告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