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同安國小辦理本市「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 105 年 1 月 26 日同小教字第 1050000605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測驗重要訊息,摘錄如下: |
(一) | 報名時間: 105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一)起至同年 2 月 23 日(星期二)24 時止,逕至同安國小教師專書閱讀專網(http://blog.taes.tyc.edu.tw/tycreading/)登錄報名。另本學期取消 e-mail 報名,且逾期不予受理,請各校協助提醒有意報名教師於規定時限內完成報名手續。 |
(二) | 測驗日期及地點: 105 年 4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2 時假本市同安國小舉行。 |
(三) | 本測驗活動採筆試方式辦理,選讀書目計 6 科,每位測驗者報名每科書目考試費用為新臺幣 200 元整,每人至多報考 5 科書目(請自行衡量書寫速度與能力,決定報考科目數)。 |
(四) | 參加測驗人員獎勵方式如下: |
1、 | 單科成績達 90 分(含)以上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 1 紙(視同著作 0.2 分),並核予 24 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
2、 | 單科成績達 80 分(含)以上,未達 90 分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 1 紙(視同著作 0.15 分),並核予 18 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
3、 | 單科成績達 70 分(含)以上,未達 80 分者,每本書籍頒發成績證明,核予 15 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
4、 | 單科成績達 60 分(含)以上,未達 70 分者,每本書籍頒發成績證明,核予 10 小時研習時數,以資鼓勵。 |
5、 | 單科成績為 59 分以下者,不予獎勵。 |
6、 | 測驗當日準時應試者(不限科目),給予基本研習時數 2 小時。 |
三、 |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同安國小教務處,聯絡電話:(03)3269251 轉 210 ;旨揭實施計畫請逕至本局國小教育科( http://www.tyc.edu.tw/des/)檔案下載專區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