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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升學資訊 | 2024-11-15 | 點閱數: 5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主旨:公告「114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
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及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113 年 11 月 7 日桃資源字第
113000992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應屆畢業生、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
置)之國中畢(修)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同等學歷(力)
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二)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直轄市、縣(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符合資格之學生。
(三)113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
錄有案之確認個案,且登錄之障礙類別應符合報名之簡
章類型。
(四)非應屆畢業且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修)業學生或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
力認定標準」規定具同等學歷(力)者,須於國中教育階
段為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個案,且登錄之障
礙類別應符合報名之簡章類別。
三、 114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
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
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14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
校簡章。
(二)114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三)114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簡章。
四、 114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開缺名額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告至「114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
適性輔導安置網」(網址: https://tyshse.special.tyc.
edu.tw),請自行上網查閱。
五、旨揭簡章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詳如各簡章):
(一)線上報名:各國中請於 114 年 1 月 20 日至 2 月 14 日至「桃園
市高中特教服務 E 化平台」(網址: https://tyshse.
special.tyc.edu.tw/special/)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二)報名資料送件:各國中請彙整集體報名名冊於 114 年 2 月
17 日至 2 月 21 日前將報名表件送達本市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

(三)報名 114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
等學校簡章者,其生涯轉銜建議表之興趣測驗及性向測
驗施測工具說明如下:
1、採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研發之「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國中版)及「情境式
職涯興趣測驗」(國中版)兩項測驗,請學校務必於報
名前協助學生施測完畢,前開測驗請至生涯測驗系統
網站(https://career.ntnu.edu.tw/)申請帳號及密
碼,並下載測驗指導手冊參閱。
2、考量作業之客觀與公平性,僅針對無法觀看電腦進行
測驗之視覺障礙學生以「國中生涯興趣量表(第二
版)」及「國中新編多元性向測驗」代替施測。
3、請各校落實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施測,依據學生需求
(如識字或閱讀理解困難)提供適性評量方式,俾利身
障學生適性就學。
六、請貴校務必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及加強宣導,並協助有需
求之學生及家長準備報名資料等相關事宜。
七、本案簡章另公告於「114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
導安置網」(網址: https://tyshse.special.tyc.edu.tw)
及「11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網址:
https://adapt.set.edu.tw)。
八、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轉銜與輔導服
務中心劉芷寧主任、張玉珊組長(電話: 03-3647099 分機
666 或 602)或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林秀環股長、戴美倫小
姐(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581 或 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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