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1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 1130319927 號 主旨:訂定「桃園市政府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一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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