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臺中市「11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
名資料審核作業」資訊,請務必協助欲報名學生依限完成
報名程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1 月 16 日中市教特字第
1140005252 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 11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路報名作
業時間自 114 年 2 月 3 日起至 2 月 24 日止】,如有學生欲報名
者,請先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
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
輔導安置專區,下載「外縣市國中報名臺中市 114 學年度身
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注意事項」詳閱相關規定,
並請務必於上開時程內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
tc.edu.tw)協助學生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三、請備齊學生報名資料,並於 114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
至 4 時將資料送臺中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豐原國小內),以維學生升學權益。送件人員請貴校依據教師請假
規則核予公(差)假登記或課務派代事宜。
四、為利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安置作業順利推動,若學校更動承
辦人員,請務必做好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
礙學生升學權益。
五、檢附「臺中市 11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受理報
名分區一覽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