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 105 年度桃園市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為提供本市教師進修資優教育課程機會,強化其資賦優異教學技能,提升資賦優異學生學習品質。 |
三、 | 旨揭內容訊息如下: |
(一) | 進修日期:自 105 年 7 月至 106 年 8 月止。 |
(二) | 上課地點: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
(三) | 報名資格如下:(需三項符合) |
1、 | 服務於本市各公立中等學校編制內合格在職(不含代理、代課)教師。 |
2、 | 105 學年度起願意接受學校安排擔任資優相關(含資優資源班及資賦優異方案指導教師)工作。 |
3、 | 學校薦派。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民國 105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4 點前,請學校統一收齊所屬教師甄選積分報名表等書面資料,將推薦表填寫無誤後置於最上方裝訂成冊,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33043 桃園市民生路 729 號,文昌國中輔導處收」(信封封面請註明「報名國、高中教師進修資優 30 學分班」)。 |
五、 | 錄取通知:正(備)取人員名單於 105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公佈於文昌國中網站。 |
六、 | 報名錄取後,除因重大疾病(須持公立醫院證明)或特殊因素者,函報承辦學校文昌國中審核後按規定退出培訓(已繳之學雜費、書籍費等相關費用,不予退費),其餘概不受理。若為單科成績不合格者,由桃園市政府於下年度學分班開課後,以自費方式調訓參加該課程,否則賠償所有公費。 |
七、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文昌國中輔導室(電話: 3552776 轉 610 黃毓芬主任或 620 郭奕均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