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落實辦理健康友善工作職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就業服務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者權
利公約施行法等規定辦理。
二、政府機關應落實辦理健康、安全、友善職場文化,如貴校
(園)依相關規定進用身心障礙人士,請多予關懷其於校內
之工作情形與支持系統之完善,營造同理、平等、支持之
職場環境。
三、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編製相關指引,可逕至該總處網
站( https://www.dgpa.gov.tw/)「首頁-公務人員考試
分發專區-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自行下載參考運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