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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重要公告 | 2025-04-24 | 點閱數: 1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4 月 17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40564909 號函辦理。

二、介聘至臺南市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缺者,應依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及「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辦理,配合學校之課務安排,支援從聘學校之課務,並需實際服務 3 年以上,且校內該領域或科別學習節數足以聘任教師 1 人,始得申請轉任為主聘學校之一般專任教師。

三、臺南市新興國中、復興國中、南新國中、佳里國中、和順國中、仁德國中、麻豆國中、新化國中等 8 校為科技中心學校,介聘至前開學校之科技領域巡迴教師缺者,應配合辦理巡迴授課事宜,以協助區域內各國中科技領域課程專長授課,並需實際服務 3 年以上,且校內該科別學習節數足以聘任教師 1 人,始得申請轉任為主聘學校之一般專任教師。

四、另臺南市 114 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情形學校為:大內國中及龍崎國中。

五、上開事項請欲申請介聘至臺南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六、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