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目 的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鼓勵良好品格之清寒優秀學子努力向上,激發誠信正直及熱情務本精神,特訂定【老實聰明獎學金】實施辦法(以下稱本獎助學金)。
第二條 申請資格
本獎助學金對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共四縣市之國小及國中在校家境清寒學生;本辦法所稱清
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 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 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者,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3. 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4.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二) 在校品格表現:行為表現良好,且(銷過後)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處,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在校學習表現: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 70 分以上,並檢附書面證明。(小一新生可不檢附成績證明)
※申請本獎助學金之國中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國小學生不在此限):
(四) 對自然科學有高度興趣,且願意全程參與本獎助學金舉辦的光電科學一日營隊。不克參與者,視同放棄資格,活動計畫書請詳見附件一。
第三條 補助名額及金額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補助名額:國小 80 名、國中 56 名
台中市補助名額:國小 160 名、國中 112 名
國小在校生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3,000 元,國中在校生為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4,000 元。
**符合資格欲申請本項獎學金者,請向導師報名並洽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