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高雄市私立中華高級藝術職業學校 104 年 4 月 15 日高市華藝教字第 10470172500 號函辦理。 |
二、 | 申請條件: |
(一) | 國中前五學期日常生活表現為正向評語者。不得有小過以上(含)之紀錄(須檢附獎懲記錄)。 |
(二) | 在國中就學期間有特殊才藝表現或得獎紀錄者,可提供獲獎證明。 |
(三) | 參加該校藝術性向諮詢,諮詢結果優秀,並經 104 學年度高雄區各公辦管道錄取本校。 |
三、 | 申請諮詢專線: 07-5549696 分機 207 ,教務處藍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