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09 年 3 月 10 日賑基字第 0001090026 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本案延長申請期限至 109 年 3 月 24 日止,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余信貞小姐;聯絡電話:(02)89127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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