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4 年 8 月 25 日原民教字第 1040048272 號函辦理。 |
二、 | 本年度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全國業務: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該校江郁玟小姐,電話:(04 ) 22183653 ;傳真電話:(04)22183648 ; E-mail : apcntcu@mail.ntcu.edu.tw 。 |
三、 | 凡符合「清寒」條件之原住民學生【均可申請】,惟請注意下列事項: |
(一) | 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 1 、 7 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 |
(二) | 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學業成績平均不及格者,得申請本助學金,但「不得雙重請領」。 |
四、 | 本案「清寒」係指家戶年所得總額在 40 萬元以下者。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共同居住之祖父母、未婚之兄弟姊妹及已婚共同居住之兄弟姊妹,填具資料必須確實,身分證字號必須正確,「共同居住」以「同一戶籍」為界定標準。 |
五、 | 網路申報網址: http://apc.ntcu.edu.tw/。或進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網站首頁 http://www.ntcu.edu.tw 下方點選【10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連結。 |
六、 | 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與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